各党支部: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学院分党校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校培训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1.培训对象。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2.组织报名。各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60807947@qq.com。
3.课程实施。11-12月举办第3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采用线上教学和线上授课,学院党校组织学员按时积极参加。11月底前结束学习听课,12月初举行结业考试。为方便沟通和管理,请培训学员(班级+姓名)加入QQ群:943769923。
(二)发展对象培训
1.培训对象。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分党委(党总支报组织部)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已被列为发展对象并于2023年下半年要接收入党的学生和教职工需要参加培训。
2.组织报名。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2023年发展党员计划数(附件2),做好发展对象备案与审核相关工作,将发展对象报告(附件3)电子档发至邮箱1960807947@qq.com。
3.课程安排。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发展对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要求,学校党委党校组织理论讲授不少于12学时,理论讲授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分党校组织发展对象集中学习(集中安排场地,统一开展学习);学院分党校结合实际,开展观看纪录片和电影、小组讨论、主题教育实践、个人自学等不少于12学时。为了培训达到预期效果,请学员(班级+姓名)加入QQ群:943775331。
4.相关要求。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填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鉴定表(附件4-1)。凡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员,请假达2个以上学时的学员鉴定不合格,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鉴定合格的发展对象由学院党委出具培训证明(附件4-2)作为接收预备党员的必备材料,存入其发展党员材料。
(三)预备党员培训
1.培训对象。2023年下半年转正、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往期培训未结业的中共预备党员(教职工和学生)。
2.课程安排。预备党员培训将在11月上旬完成,培训时长不少于24学时,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2学时,个人自学和实践学习等不少于12学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工作要求。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填写预备党员集中培训鉴定表(附件5)。凡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员,请假达2个以上学时的学员鉴定不合格。为了方便管理和沟通,请学员(班级+姓名)加入QQ群943775331。
二、车辆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对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经过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形成会议记录。
2.各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呈报备案报告(附件6)。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
1.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车辆工程学院拟发展对象人选申请表》(附件7-1)和《车辆工程学院拟发展对象人选信息统计表》(附件7-2),填写后交至各党支部。
2.对以上人员,各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3.发展对象应当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尽快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凡是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对象必须接受集中培训。
(三)预备党员发展工作
1.经过政审合格、集中培训合格的发展对象,请各党支部填写发展党员预审表(附件8)并发送邮箱1960807947@qq.com。预审表报送学院党委审核,预审合格者,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预审合格后,各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将发展党员汇总表(附件9)发邮箱1960807947@qq.com。
3.党员发展名单审批通过后,要在两周之内召开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留存照片、讲话稿等相关材料,以备检查。
(四)党员转正工作
1.请各党支部在10月底前完成梳理本学期要转正的预备党员,提醒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1-2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申请,并将转正党员汇总表(附件10)发至邮箱:1960807947@qq.com。
三、工作要求
1.所有电子档文件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或发展党员预审表或发展党员汇总表”等题目发送;
2.发展党员是一项经常的重要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199号)文件精神,注重在高知群体、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强化入党前后的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发展材料规范性审查。
车辆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