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2025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五)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六)承诺认真履行与银行签定的还款协议,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七)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凡已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未欠费的学生原则上本学年不予办理。
三、贷款额度
根据助学贷款政策,学生可申请当年及以后学年度的贷款,目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时间安排
自通知之日起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校园地贷款申请工作:
(一)在10月24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4-2025学年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电子文档(附件1)、全日制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附件2)由各班生活委员汇总后发给助理团张吉森邮箱,1458982407@qq.com
(二)填写及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根据银行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