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学院分党校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一)培训对象。各党支部的优秀入党积分子。
(二)课程实施。11-12月举办第3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1月底前结束理论教学集中讲座,12月初举行结业考试。为了方便管理和沟通,请学员(班级+姓名)加入QQ群:204871828。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一)培训对象。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分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已被列为发展对象并于2024年下半年要接收入党的学生和教职工需要参加培训。
(二)课程安排。党员发展对象培训预计11月中旬举办。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要求,我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24学时,其中党委党校组织集中理论讲授12学时;分党校结合实际,开展观看纪录片和电影、小组讨论、主题教育实践、个人自学等不少于12学时(另行通知)。为了方便管理和沟通,请学员(班级+姓名)加入QQ群:641400332。
(三)相关要求。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填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鉴定表,学院分党校根据培训情况作出鉴定。凡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员,请假达2个以上学时的学员鉴定不合格,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鉴定合格的发展对象由学院打印培训证明,到学校党委党校组织部盖章,作为接收预备党员的必备材料,存入其发展党员材料。
(三)预备党员培训
1.培训对象。2024年下半年转正、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往期培训未结业的中共预备党员(教职工和学生)。
2.课程安排。预备党员培训将在11月下旬完成,培训时长不少于24学时,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2学时,个人自学和实践学习等不少于12学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工作要求。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填写预备党员集中培训鉴定表。凡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员,请假达2个以上学时的学员鉴定不合格。为了方便管理和沟通,请学员(班级+姓名)加入QQ群:287831616。
车辆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