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车辆工程学院GRC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06

作者:

车辆工程学院各班:
 

为鼓励车辆工程学院在校大学生及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报效祖国,培养学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用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出资在车辆工程学院设立“GRC”奖学金。为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GRC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GRC奖学金申请者为车辆工程学院本科(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生及研二、研三学生,一等奖学金2名(本科、研究生各1名),奖学金金额6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4名), 奖学金金额3000元/年。  

二、 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道德情操高尚;

(二) 乐于助人,用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三) 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关心他人;

(四)在校本科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乙等以上(含乙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原则上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金中恒助学金的同学不重复申请。

(五)研究生申报条件要求参考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车辆),原则上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重复申请。

三、评定程序

(一) 本人申请。符合上述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班导师或辅导员推荐,填写《“GRC”奖学金申请表》。

(二) 学院根据获奖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进行综合评定,报审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后在全院公示三天无异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四、奖励办法

(一)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院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奖学金及获奖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奖学金获得者有机会赴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实习。  

(二) 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 填报要求

(一) GRC奖学金申请表》必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推荐表要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修改表格格式。

(二) 申请表中所获奖项、发表论文等均需上交佐证材料,公开发表论、专利等要求明确第几作者并附上论文发表封面及首页内容

(三) 本学年CRC奖学金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12月7日。申请者需在12月8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交汽车科技馆213B娄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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