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重庆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0-03-08

作者:涂文仲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重庆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学院各学生组织、各团支部:


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共青团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1. 先进团总支

2. 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

3. 优秀学生会

4. 士继青年奖章

5. 优秀学生会主席

6. 优秀共青团干部

7. 优秀共青团员

8. 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9. 先进团支部

10. 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1.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2.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3. 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

14. 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15.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6. 星级社团

17. 优秀社团干部

18. 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1. 先进团总支

1)班子建设好。班子建全,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深入,密切联系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院建设,积极开展学生学术交流、科技创新等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多方面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和济困助学,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学风建设工作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3)支部建设好。所属支部按期换届,民主推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推优”工作成效显著,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4)活动阵地好。建立了分团校,并能正常开展培训;加强对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志愿者服务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

2. 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

1)从事共青团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在岗专职团干部。

2)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威信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工作,能自觉学习钻研团的业务知识,善于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推进学习型团组织建设。

4)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建设,且成绩显著。

5)能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3. 优秀学生会

1)学生会全体成员能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生会成员团结协作,能够在广大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均能起模范作用。

2)学生会能按照学校各级组织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能根据自身实际,在团组织的指导下,主动积极富有创造地开展各项工作,在为广大同学服务、加强学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浓郁校园学术科研氛围等方面均有突出成绩;特别是在学校学风建设中带领广大同学发挥了主人翁作用。

3)学生会全体成员能深入广大同学中了解同学思想,能正确处理与班委之间的关系,学生会成员能在班上起先锋模范作用。

4)学生会全体成员学习刻苦,大多数学生干部成绩优良,在本班同学中名列前茅,并且原则上学生会成员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 优秀学生会主席

1)现任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敢于自我批评并自觉地接受来自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4)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成绩优秀,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 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总分在班上前20名。

6. 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勤奋学习,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7. 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8. 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9. 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10.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11. 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全班前20名。

12. 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13.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参评集体队伍建设好,工作机制健全,能长期坚持围绕市民学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品牌,效果好。

14. 星级社团

所有参评社团要求成立一年以上,社团活动组织效果好,在校园内或社会上有较大影响,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组织建设好,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15. 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热心社团事业,要求从事社团工作半年以上,在各项社团活动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优秀社团干部评选范围为社团正副会长、社联正副主席、社联下设中心正副主任,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范围为社团正副部长、会员,社联委员。

16.士继青年奖章

(另行通知)

三、评选办法:

1. 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校团委组织部、校学生会、校科协、校青协、社联分别部署,各学院团总支、两江校区团委、学生会、科协、青协具体组织评选,各项先进的评选均应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应征求同级党总支的意见后,进行申报。

2. “先进团总支”、“优秀学生会”、“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由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校团委、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审核、评选等程序,优秀比例不超过30%。

3. “优秀专职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主席”由个人根据条件申报,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审核、评选等程序,优秀比例不超过30%。

4.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先进团支部” 、“自立自强优秀学生”、“优秀志愿者”的评选由校团委参照各单位团内统计上报的数量,结合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文艺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科技活动先进个人”不分配名额,各团总支根据评选资格和条件,组织推荐合适人选;五类标兵候选人在五类先进个人候选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名。

5. “星级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类学生社团根据条件申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按《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重庆理工大学社团分级评定细则》实施,评选出3个“五星级社团”,5个“四星级社团”,8个“三星级社团”,40名“优秀社团干部”和80名“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四、要求:

· 1. 请学院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生组织、各团支部、各位同学根据填写相应申请表格,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团支书收齐归类后于3月12日周三1800分前将申请材料交于团总支组织部各年级负责人。发送电子文档时,文件请以“xxx团支部的五四推优名单”命名。


2016级负责人 王玉洁 电话18375815853 邮箱498308359@qq.com

2017级负责人 刘毅 电话 18132696863邮箱ly18132696863@163.com

2018级负责人 马超 电话13932802000  邮箱 991569535@qq.com

研究生负责人 王云天 电话 18725974580 邮箱2205495922@qq.com


2. 各单位必须注重质量,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学院团总支审核时,经查出不合格,名额作废。

3. 各单位于3月上旬开始组织评选,申报方法及要求:(1)本专科生个人的优秀奖,于3月20-4月2日期间通过登录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进行申请,申请添加附件处需添加电子档申报表,申请理由充分、真实,同时,申报“标兵”的要注明;(2)研究生个人优秀奖、优秀专职团干部和集体类优秀奖需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集体类优秀奖和“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优秀志愿者标兵”、“自立自强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上报详细支撑材料一份;以上材料,均以电子档方式提交到相应负责人处。经审核评比后,“五四”期间将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各类申报表

附件3:申报汇总表

车辆工程学院团总支

2020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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