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校园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决定继续开展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对象
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5)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凡已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3、贷款额度、还款期限、利息及贷后管理
1)根据校园地助学贷款政策,学生可申请当年及以后学年度的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毕业后13年,最高不超过20年;
3)贷款人给予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3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归还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自宽限期后的次月开始偿还贷款本息,10年还清;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100%贴息,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4、时间安排:
1)自通知之日起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校园地贷款申请工作;
2)在11月13日前将《2019-2020学年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附件)电子文档发送到余小燕QQ邮箱(1875816394@qq.com);
3)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申请贷款学生填写贷款申请资料、签订贷款合同。
5、其他
1)两江校区申请贷款学生汇总名单由管委会统一上报;各学院上报花溪校区申请贷款学生汇总名单。
2)申请贷款的学生添加QQ群:921412927,便于后续集中组织填写贷款资料、签订贷款合同。
附件:2019-2020学年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