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车辆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作者:

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材料归档转接等工作,现将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建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非公企业、产业园区一般都有党群服务中心,在企业自身没有党组织的情况下,建议毕业生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企业所在街道、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便于就近参加党组织生活。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出国(境)党员登记表》(附件1),经审批后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的学院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二、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1.转往市内和市外

“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进行党组织关系代转。

“转往市外”和“线下转出”的都需要在学院党委审批后打印毕业生党员《介绍信》,由学院党委统一盖章,毕业生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党组织报到,并将盖章的《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学院,由学院收齐后自行存档。

2.因出国(境)学习而保留组织关系

因出国(境)学习,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向各学院党委提交《重庆理工大学出国(境)党员登记表》(附件1)。6月21日前,经各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对因出国(境)学习而保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各学院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三、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审核归档

装档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材料清理,避免混装、遗漏,严禁涂改、损坏。

1.党员材料

党员材料经审核并确认档案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后,及时装入毕业生党员的人事档案中。其中,对毕业生预备党员,应将在校预备期间的教育情况写入《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薄》。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及时向所去党组织上交党员材料,便于新接收的党组织对毕业生预备党员继续教育考察,确保预备期满后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近年来,一些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新单位作为党员发展对象时,回校提取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为便于新接收的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各学院党委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共青团推优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思想汇报等材料密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一并装入人事档案。其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要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的教育培养情况。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学院党委也应负责将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装入人事档案。

(四)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安排

1、6月8-6月10日:党支部登记上报。各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汇总表》(附件2),做好审核,并上报学院党委

2、6月11-15日: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核各党支部上报的《重庆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汇总表》,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党委。

3、6月16日-6月28日:转往市内的,学院党委统一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为毕业生党员提交转接申请并通知本人。

转往市外和线下转出的,6月23日前统一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提交转接申请,并为毕业生党员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盖学院党委公章。

4、6月29日-12月31日:重新办理关系转接。毕业党员组织关系或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转入新单位党组织,或另外找到新单位导致接收单位党组织发生变动,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可以向学院党委提出补办关系转接。对于转往市外和线下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向所在学院党委提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附件3)进行补办。

特别提醒: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已经转入到新单位党组织,不再补办组织关系转接,毕业生党员只能联系已经转入的党组织办理新的组织关系转接。

5、9-12月:落实关系转接。通过12371党建信息平台查看去向市内的毕业生党员的关系转接情况、回收去向市外和线下转出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将结束组织关系转接集中办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告知毕业生党员自行脱党的严重性(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坚决杜绝“口袋”党员的出现,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到实处。

2.各党支部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做好相应工作,并将通知中要求填报的所有附件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1078556@qq.com

3.对因工作疏忽,造成毕业生党员档案遗失,组织关系接转疏漏等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单位党建考核。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地址:汽车科技馆207

联系电话:023-62563081

邮箱:20130044@cqut.edu.cn。


车辆工程学院

2023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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