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实施办法 

时间:20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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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准确地了解车辆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毕业生的质量以及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和用人单位的意见,根据毕业生、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加强学院人才培养与社会现实需求的紧密衔接,进一步调整、改善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的和宗旨

第二条建立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目的是通过了解学院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技能情况、专业知识运用及各方面能力培养的发挥情况等内容,判断毕业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要求。根据跟踪反馈结果,及时调整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开设课程,有针对性地改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建立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的宗旨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了解情况,反映情况,为学生培养、专业教学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

第三章 责任机构

第四条各专业设置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统筹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工作;由专业教师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组成调查组,负责收集调查问卷及座谈会等调查反馈情况;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汇总评价结果,形成反馈调查报告,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依据。

第四章 调查对象与评价周期

第五条往届毕业生(毕业五年左右等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第六条往届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实施周期为两年一次。

第五章 实施方法

第七条往届毕业生(毕业5年左右)跟踪反馈通过校友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实施,重点考查毕业生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同时涉及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岗位等);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作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社会评价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企业专家参与教学工作、调查问卷等方式实施,获取企业界对学院各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相关能力的评价和建议,作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专业和相关系室进行配合。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根据毕业生的去向变化,确定监测范围;以毕业生本人和用人单位为反馈主体,通过走访用人单位、校友调查、用人单位调研、问卷调查及电话、信函、网上咨询等形式,掌握毕业生工作和职业发展信息;对反馈信息进行整理分享,并结合毕业生就业统计分析,形成毕业生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结论,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为教学的改革提供反馈意见。

第六章 结果的利用

第十条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完成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调查分析后,撰写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用于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9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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