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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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车辆工程学院各班级

为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填报,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将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班严格按照《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坚持客观、严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要求全程公开,并进行结果公示。

二、评定机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须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申报、班级评议并公示、学院评审公示、学校终审复核公示。

三、申请范围、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2022-2023学年智育测评(第一课堂)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级(专业)前10%(含10%)。

(6)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2022-2023学年智育测评(第一课堂)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认定部门盖章确认。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2-2023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智育测评(第一课堂)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级(专业)前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3.2022-2023学年智育测评(第一课堂)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三分之一,但均位于前5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认定部门盖章确认。

四、评定程序

1.自通知之日起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获推选的学生在9月28日前登录“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者《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导师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在线审核学生申请。

2. 10月7日12:00前,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推选1-2名候选人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3)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3纸质版和电子档。(注意:每个人文件命名格式:国奖/国励-班级-姓名。电子档和纸质档统一交给班长,班长收齐后统一交给相应的负责人。班级公示表一并上交。)

3.工作联系人:

20级负责人:向阳     邮箱2469137553@qq.com  寝室 榕轩A502 电话18002307919
21级负责人:朱俊霖 邮箱2195231085@qq.com  寝室 兰轩F703电话19115097860
22级负责人:  周浩    邮箱 1923141863@qq.com  寝室 榕轩A621 电话18030695908

评选方式

国家奖学金

1.名额:4人

2.评选方式:通过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推荐、学院初审、答辩评审进行评选,结果报学校终审复核。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名额:64人

2.评选方式: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采取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推荐、学院评审方式进行评选,结果报学校终审复核。

3.名额分配表

序号

班级

名额

备注

1

120040101

1



2

120040102

1



3

120040301

1



4

120040501

2

先进班集体

先进团支部

5

120040502

2

先进班集体


6

120040503

1



7

120040504

1



8

120040505

2


先进团支部

9

120040506

1



10

120049901

1



11

120049902

2

先进班集体


12

120040601

1



13

120040602

1



14

120040901

2

先进班集体


15

120040902

1



16

120041001

1



17

121040101

1



18

121040102

1



19

121040301

1



20

121040501

1



21

121040502

1



22

121040503

2

先进班集体

五四红旗团支部

23

121040504

1



24

121040505

1



25

121040506

2


先进团支部

26

121049901

2

先进班集体


27

121049902

2

先进班集体


28

121040601

1



29

121040602

1



30

121040901

1



31

121040902

1



32

121041001

1



33

122040101

1



34

122040102

1



35

122040301

2

先进班集体


36

122040501

1



37

122040502

1



38

122040503

2


先进团支部

39

122040504

1



40

122040505

1



41

122040506

2

先进班集体


42

122040601

1



43

122040602

1



44

122040901

1



45

122040902

1



46

122041001

1



47

122041201

1



48

122041202

1




4.其余4个名额将由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在申报的2020级优秀困难学生中产生。


七、其他事项

1.各班要高度重视学生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3.在评审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由符合条件的候补人员进行递补

4.咨询电话:62563257



车辆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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