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高校文明公寓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通知》、《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表彰奖励办法》文件精神,深入践行学校“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加强“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营造良好寝室文化氛围和学生成长成才良好环境,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车辆工程学院决定在学生寝室中开展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种类
(一)先锋寝室
(二)学霸寝室
(三)运动寝室
(四)最美寝室
(五)整洁寝室
二、表彰奖励
(一)每学年每类优秀寝室评选5个,共计25个优秀寝室。
(二)学院为获评寝室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并予以全院通报表扬。
(三)所有获奖集体中的成员,均按照《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量化考评办法》和《重庆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奖励一定积分。
(四)学生获奖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获奖寝室在校级、市级文明寝室评比中予以优先推荐,在各类宣传平台上报道先进事迹。
三、评选条件
所有获奖寝室学生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优良,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一)先锋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至少一人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寝室全员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好的思想品质;
3.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勤奋学习。
(二)学霸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学习氛围好,全寝室同学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各科(包括考查和考试科目)均未补考;
2.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四六级等学业提升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运动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全员通过大学生体制健康测试;
2.寝室全员体育课成绩在80分及以上;
3.在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最美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环境干净整洁;
2.寝室布置温馨舒适;
3.具有良好的寝室文化氛围。
(五)整洁寝室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每天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个人和寝室卫生;
2.室内设施、物品摆放整齐干净,无乱刻乱画,床上用品及个人衣物勤换洗;
3.寝室内垃圾每天及时倒入垃圾箱或装入垃圾袋中。
四、评选程序
优秀寝室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于每年6月份开展评选工作,学生以寝室为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在核实各申报寝室事迹的基础上,组织评审小组对名单进行审查评选,评选结果向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五、其他说明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个人所在集体,本学年内不得参与以上奖励的评选。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重庆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重庆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