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学院关于做好GRC(吉孚动力)NTC(吉孚传动)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1

作者:涂文仲

车辆工程学院关于做好GRC(吉孚动力)NTC(吉孚传动)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车辆工程学院各班:

为做好GRC和NTC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种类

社会捐助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本评定“GRC(吉孚动力)奖学金”NTC(吉孚传动)”奖学金

二、GRC(吉孚动力)奖学金”NTC(吉孚传动)奖学金评定条件

)、GRC(吉孚动力)奖学金

1、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GRC奖学金申请者为车辆工程学院本科(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生及研二、研三学生,一等奖学金2名(本科、研究生各1名),奖学金金额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7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4名), 奖学金金额2000元/年。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道德情操高尚;乐于助人,用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关心他人;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行为。

2)、在校本科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乙等以上(含乙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举止文明。

<2>、在校期间,已学习所有课程一次性考核合格且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社会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积极参与学院发展建设,积极参与学生工作或服等服务实践等活动。

<4>、具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创新及学术研究活动,至少参与一项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等项目。

<5>、科研成绩与德育成绩按综合评定,其中科研成绩占60%,德育成绩占40%,具体计算细则参照《重庆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成绩评定标准》。相关成果认定区间为2019-2020学年度(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NTC(吉孚传动)奖学金

1、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NTC奖学金申请者为车辆工程学院本科(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生及研二、研三学生,一等奖学金2名(本科、研究生各1名),奖学金金额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7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4名), 奖学金金额2000元/年。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道德情操高尚;乐于助人,用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关心他人;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行为。

2)、在校本科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乙等以上(含乙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举止文明。

<2>、在校期间,已学习所有课程一次性考核合格且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社会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积极参与学院发展建设,积极参与学生工作或服等服务实践等活动。

<4>、具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创新及学术研究活动,至少参与一项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等项目。

<5>、科研成绩与德育成绩按综合评定,其中科研成绩占60%,德育成绩占40%,具体计算细则参照《重庆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成绩评定标准》。相关成果认定区间为2019-2020学年度(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三、申报评审程序

)、GRC(吉孚动力)奖学金

1、本人申请。符合上述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班导师或辅导员推荐,填写《“GRC”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根据获奖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推荐候选学生行综合评议,由学院成立评委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本科、研究生分别进行。

3、评审结果报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后审核,在全院公示三天无异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4、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院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奖学金及获奖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奖学金获得者有机会赴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实习。

5、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NTC(吉孚传动)奖学金

1、本人申请。符合上述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班导师或辅导员推荐,填写《“NTC”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根据获奖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推荐候选学生行综合评议,由学院成立评委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本科、研究生分别进行。

3、评审结果报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后审核,在全院公示三天无异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4、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院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奖学金及获奖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

5、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1、202010月21-10月25日,学院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类别奖学金(GRC奖学金NTC奖学金)申请材料。

2、纸质版申请材料(包含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佐证材料等)收取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下午5:00。

3、申请材料上交地点:本科生:汽车科技馆213B(车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娄杨;联系电话:62563081.

研究生:汽车科技馆344实验室,联系人:李东峻,联系电话:17388253839.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学生本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将取消其本年度获得的该项奖并取消其第二年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2、本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梅华奖学金、泰豪科技奖学金、广汽奖学金、GRC奖学金、NTC奖学金原则上同一学生不兼得。

附件:

附件1GRC奖学金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2NTC奖学金申报相关材料

 

  车辆工程学院

2020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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