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泰豪科技”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13

作者:娄杨

车辆工程学院各班:
 

为鼓励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报效祖国,培养学生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泰豪公司出资在重庆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与车辆工程学院设立泰豪科技”奖学金。为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泰豪科技”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泰豪科技”奖学金申请者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本科在读三、四年级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

二、 奖项设置

“泰豪科技”优才奖学金

本科生: 4       奖励金额:7000/

研究生: 6       奖励金额:7000/

“泰豪科技”优才奖学金提名:

本科生: 4       奖励金额:3000/

研究生: 6       奖励金额:3000/

三、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道德情操高尚;乐于助人,用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关心他人;

(二)在校本科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

12017-2018学年度内无不及格记录(含初修、公选课),本科英语通过四级,研究生英语通过六级;体育成绩达标,有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经历;

2本科生的学年加权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或在年级排名前50%,研究生根据提供的材料和研究成果证明确定;

本科生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乙等以上(含乙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原则上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同学不重复申请。本学年获得GRC奖学金同学不重复获得“泰豪科技”奖学金

3、 研究生申报条件要求参考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车辆)原则上本学年获得GRC奖学金同学不重复获得“泰豪科技”奖学金

4、 同等条件下,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出版专著(含参编)、参加科技竞赛以及在其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四、评选流程及相关要求

1、泰豪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按个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综合评议的流程进行。

2、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报名。

3学院初评推荐:由各学院从申请者中推荐出符合条件10名候选人(本科生4名,硕士研究生6名)

4、综合评议:公司和学院共同组成评委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本科、研究生分别进行。评选流程为:

1)候选人介绍个人情况,每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须使用PPT。介绍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今后学习、就业或个人发展方面思考等;

2)评委组提问交流(约2分钟/人);

3)评委组根据其综合表现评分,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现场颁奖活动。

五、时间安排

120181213-1217日,学院符合条件学生填写附件1、附件2(或者附件3)申请报名。

2、 评审组现场评选时间待定。

3、 上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1217日下午5:00

4、 车辆工程学院联系人:娄杨。办公地点:汽车科技馆213B

四、奖励办法

(一)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院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奖学金及获奖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

(二)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 填报要求

(一) 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或者附件3)必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推荐表要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修改表格格式。

(二)申请表中所获奖项、发表论文等均需上交佐证材料,公开发表论、专利等要求明确第几作者并附上论文发表封面及首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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