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社会捐助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2

作者:娄杨

车辆工程学院各班:

  为做好2019年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种类  

社会捐助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本学年设置评定“梅华奖学金”、“泰豪科技奖学金”、“GRC(吉孚动力)奖学金”、“NTC(吉孚传动)奖学金”。

二、社会捐助类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梅华奖学金

梅华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业、竞赛、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四个类别中表现优异者,我院每个类别分别推荐1名学生,四个类别共推荐4名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合格。

2、学业优秀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在2018-2019学年获得甲等奖学金,且单科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者。

3、 竞赛优胜奖(上一学年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体育运动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前三名、校级第一名或破校纪录;或被选拔参加国家级运动会;

2)、参加文艺活动比赛,获省级及以上前三名或校级第一名;或参加国家级文艺表演;

3)、参加学习竞赛(如 :数学建模、专业辩论赛、英语大赛、演讲比赛等),获国家级、省级比赛及以上前三名或者校级比赛第一名。

4、科技创新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

2)、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国际和全国性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前三名以上奖励,或者获得省级科研竞赛一等奖、或者获得校级科研竞赛特等奖;

3)、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社会服务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担任学生会、社团等负责人或主要干部或学校部门学生助理,有突出工作实绩和突出表现;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学校认可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勤工助学活动等,在某一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有突出表现。

(二)、泰豪科技奖学金

1、评选范围

“泰豪科技”奖学金申请者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本科在读三、四年级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

2奖项设置(车辆工程学院)

“泰豪科技”优才奖学金

本科生: 2       奖励金额:7000/

研究生: 3       奖励金额:7000/

“泰豪科技”优才奖学金提名:

本科生: 2       奖励金额:3000/

研究生: 3       奖励金额:3000/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道德情操高尚;乐于助人,用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关心他人,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秀。2018-2019学年度内无不及格记录(含初修、公选课),本科英语通过四级,研究生英语通过六级;体育成绩达标,有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经历;

3)、本科生的学年加权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或在年级排名前50%,硕士生根据提供的材料和研究成果证明确定;本科生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乙等以上(含乙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4研究生申报条件要求参考《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车辆)》。

5)、同等条件下,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出版专著(含参编)、参加科技竞赛以及在其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三)、GRC(吉孚动力)奖学金

1、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GRC奖学金申请者为车辆工程学院本科(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生及研二、研三学生,一等奖学金2名(本科、研究生各1名),奖学金金额6000/年,二等奖学金6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4名), 奖学金金额3000/年。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道德情操高尚;乐于助人,用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关心他人;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行为。

2)、在校本科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乙等以上(含乙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研究生申报条件要求参考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车辆)。

()NTC(吉孚传动)奖学金

NTC奖学金申请者为车辆工程学院本科(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生及研二、研三学生,一等奖学金2名(本科、研究生各1名),奖学金金额6000/年,二等奖学金6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4名), 奖学金金额3000/年。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道德情操高尚;乐于助人,用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关心他人;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行为。

2)、在校本科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乙等以上(含乙等)综合奖学金;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研究生申报条件要求参考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车辆)。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梅华奖学金

1、根据梅华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

1)梅华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梅华奖学金申请者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2)梅华奖学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梅华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的评审条件提供相关材料。

2、梅华奖学金为差额评选,由学院推荐,学生处组织差额评审

3、梅华奖学金获奖者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送相关部门和设奖单位。

4、梅华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内容必须在计算机上完成,并用A4纸打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院在打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要求规范整洁美观,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

5、梅华奖学金申请者成绩、论文(已发表在刊论文)、专利及获奖项目的有效时间限定为上一学年(201891日—2019831日)。

6、论文发表要求明确第几作者并附上论文发表封面及首页内容。

7、各项签名栏请用手写,签字章、私章均无效。

(二)、泰豪科技奖学金

1、泰豪科技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按个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综合评议的流程进行。

2、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人填写《重庆理工大学2018年度“泰豪科技”优才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前两个学期成绩单、英语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3、学院初评推荐:由各学院从申请者中推荐出符合条件10名候选人(本科生4名,硕士研究生6名)。

4、综合评议:公司和学院共同组成评委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本科、研究生分别进行。评选流程为:

1)候选人介绍个人情况,每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须使用PPT。介绍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今后学习、就业或个人发展方面思考等;

2)评委组提问交流(约2分钟/人);

3)评委组根据其综合表现评分,确定十佳获奖名单并进行现场颁奖活动。

主评委为学校(3-4人)和泰豪公司(1-2人)组成,其中主评委邀请学院分管副书记和学校奖学金专项工作负责人。

(三)、GRC(吉孚动力)奖学金

1、本人申请。符合上述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班导师或辅导员推荐,填写《“GRC”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根据获奖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推荐候选学生行综合评议,由学院成立评委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本科、研究生分别进行。评选流程为:

1)候选人介绍个人情况,每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须使用PPT。介绍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今后学习、就业或个人发展方面思考等;

2)评委组提问交流(约2分钟/人);

3、评审结果报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后审核,在全院公示三天无异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4、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院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奖学金及获奖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奖学金获得者有机会赴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实习。

5、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NTC(吉孚传动)奖学金

1、本人申请。符合上述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班导师或辅导员推荐,填写《“NTC”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根据获奖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推荐候选学生行综合评议,由学院成立评委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本科、研究生分别进行。评选流程为:

1)候选人介绍个人情况,每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须使用PPT。介绍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今后学习、就业或个人发展方面思考等;

2)评委组提问交流(约2分钟/人);

3、评审结果报吉孚动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后审核,在全院公示三天无异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4、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院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奖学金及获奖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

5、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申报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120191012-1018日,学院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类别奖学金(梅华奖学金、泰豪科技奖学金、GRC奖学金)申请材料。

2、纸质版申请材料(包含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佐证材料等)收取截止时间为1018日下午5:00

3NTC奖学金申报材料(包含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佐证材料等)收取截止时间为1028日下午500

4、、申请材料上交地点:汽车科技馆213B(车辆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娄杨;联系电话:62563081.

5、现场评审时间待定。GRCNTC奖学金现场评审同时进行。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学生本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将取消其本年度获得的该项奖并取消其第二年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2、本次评定的社会类奖学金原则上同一学生不兼得。

附件:

附件1:梅华奖学金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2:泰豪科技奖学金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3GRC奖学金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4NTC奖学金申报相关材料

 

车辆工程学院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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