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金中恒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14

作者:涂文仲

关于做好2020年金中恒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车辆工程学院各班

 为做好2020年金中恒助学金的评选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评选范围

  金中恒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以2020-2021学年为准,连续资助3年,每年5000元。因本年度资格审查中有上一年度获资助者出现休学情况,故本次评选最终递补评选1名学生获得金中恒助学金资助。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合格;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前30%;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在本班级(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8、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之一者优先。

 三、评审程序

1.根据金中恒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

1)《重庆理工大学“广东金中恒集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金中恒助学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根据评选条件提交成绩单、综测、学分绩点、获奖证书、专利发明、论文发表证明等复印材料。

2.自通知之日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相关材料于10月15日上午12:00前提交到学办助理李丞处。

联系方式:

李丞 宿舍:A-706 QQ:921166275  邮箱:921166275@qq.com

四、其他重要事宜

各类社会捐助奖助学金均实行公示制,学校及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全院师生公示。

如有学生本人不诚信,申报弄虚作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取消其本年度获得的该项奖、助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并取消其第二年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车辆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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