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学院各班: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营造我校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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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类别及名称
1.先进班集体标兵; 符合条件都可申请
2.先进班集体; 9
3.文明寝室; 26
4.三好学生; 104
5.优秀学生干部; 23
6.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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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按照《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中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评选名额上限不超过上表所示:
三、相关说明
1、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请各班、各位同学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于9月25日(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档、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在9月25前交榕轩5楼活动室。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通过数字化校园-----评奖评优-栏目网上申报,系统将于9月20日至9月25日期间开启。
3、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等申报方式不变,相关审批表(见附件,只需纸质档)、评优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连同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含班级成绩绩点、四级通过率、班级科研率等证明材料),于9月25日前上报;
4、各项表彰类别的审批表见附件;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推荐审批表中必须包括2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直接打印在推荐审批表中,字体:宋体,字号:小四,不另加附页。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应以组织名义填写(第三人称写法)。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齐全及真实。事迹中的奖项只填写2016-2017年度获的奖项。
5、填写学院和学号时请用全称,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