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学院各班: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控制数和清算资助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6﹞135号)的文件精神,并按照我校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将2016年国家及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1.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
(1)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参照《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2. 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1)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央和重庆市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参照《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3.2016年国家助学金
(1)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央和重庆市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参照《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二、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
1. 2015/2016学年梅华奖学金
(1)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我校会计学院优秀校友吴潮华、王永梅夫妇决定自2011年起共同捐资设立“梅华奖学金”,旨在勉励在校学生继承和发扬母校优良传统,报效国家、服务社会。
(2)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参照《重庆理工大学“梅华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三、报送评选材料相关要求
1.需报送材料目录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每人一式两份;同时需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对应奖项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每人一式两份;同时需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对应奖项
(3)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每人一份;
(4)助学金申请表,每人一份,同时需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对应奖项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请各班在10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各项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报学办娄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