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学院各班:
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关心,减轻患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学生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2017届毕业生外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
二、参保档次及缴费标准
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2017-2018学年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每年140元,二档每人每年350元。
2016-2017学年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城乡低保、重度(一、二级)残疾学生,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给予参保资助,即参加一档的给予110元的资助;参加二档的给予140元的资助。实际缴费为一档每人每年30元,二档每人每年210元。
三、工作流程
1、自通知之日起各班启动2017-2018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参照《重庆理工大学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附件1)进行大学生医保有关政策宣传。
2、6月13日前,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参保档次并缴纳费用。各班根据本班实际参保人数填写《2017-2018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汇总名单》。2016-2017学年获国家助学金学生需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城乡低保学生需提交低保证复印件,重度(一、二级)残疾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如有重复只需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3、6月13日前,各班上报《2016-2017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汇总名单》(附件2)电子文档。
4、6月18日前,各班上报《2016-2017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汇总名单》(附件2)纸质文档,需参保学生核对本人参保信息并签字确认,交学院留存备查,同时提交民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纸质材料。
5、学生参保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四、相关说明
学生确有原因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需填写《放弃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申请表》(附件3),下载方式:登录数字化校园--->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专区。学生本人按申请表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后将申请表交学办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