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分类及报销流程
一、住院:全国医保联网医院住院均可报销。
1、在重庆市外医院住院,需在办理住院手续后,立即办理报备手续:编辑短信发送个人信息到医保办邹老师手机报备(18723212626),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院名称、学号、入住医院名称、医生诊断病种、入院日期(包括年月日)、医院等级、住院学生电话号码,共计10项内容。短信编辑格式范例如下:
赵某某、女、51021219910101xxx、应用技术学院、11121740101、四川自贡第二人民医院、阑尾炎、2013.11.18、二级甲等、15812345678。
2、在重庆市外和重庆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还应在办理住院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致电巴南区社保局报备以上个人信息。重庆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备电话:023-66228283;重庆市外住院报备电话:023-62295682。
如在重庆市内一、二级医院住院则无需报备。
3、住院支付标准:自付起付线金额标准为:一级医院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封顶线:一档8万元/人年,二档12万/人年。
4、市内住院,入院时先由学生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直接凭社保卡在医院费用结账处领取医保报销费用。
5、重庆市外住院,由学生先自行垫付全款,回校后凭以下手续到校医保办报销医疗费用。
(1)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每页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3)住院病历全套(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4)外伤要有受伤证明(必须加盖医院、街道或派出所鲜章);
(5)医院等级证明(必须加盖医院鲜章);
(6)身份证复印件。
6、如有疑问请致电62563489,18723212626邹老师提供咨询。
二、门诊
我校学生医保门诊定点为学校医疗卫生中心,参保学生凭本人社保卡就诊和办理结账手续。除校医院外的其他门诊均不能报销。
重庆理工大学医疗卫生中心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