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和《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2023届毕业生。
认定依据:《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和《车辆工程学院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由认定部门审核。
个人申请时间:2023年2月15日-3月3日
2.认定部门审核
认定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其他要求
1.学生申报同一认定项目,按照就高原则,只认定一次,不作重复认定。
2.在学分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分,并按照学校学生成绩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申报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个人申请表(以学号+姓名命名),各自建成文件夹,之后将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文件夹压缩成一个文档,以班级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2034621190@qq.com,纸质档交到汽车科技馆207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重庆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2.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3.车辆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4.车辆工程学院素质拓展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车辆工程学院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