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定位、社会需求变化,促进车辆工程学院专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确保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规范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周期评价,结合机械大类专业认证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评价周期与对象培养目标合理性原则上每四年进行一次评价,也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求同步进行。评价对象为当前执行的“车辆工程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二、评价机构和人员车辆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培养培养目标合理性评...
为了评价毕业生的质量,全面把握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根据毕业生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结果促进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改革课程教学方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毕业要求达成评价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经车辆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车辆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与修订办法。第一条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对毕业要求达成...
为了评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合理性,保证课程体系能够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车辆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特制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办法。第一条责任机构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包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对各专业的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进行定期、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负责对合理性评价结果进行审定。第二条评价内容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
为了规范课程建设,使课程教学和考核环节紧密围绕课程目标达成,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手段、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均需围绕课程目标达成,为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经车辆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车辆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办法,请各专业遵照执行。第一条 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1. 责任机构课程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是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评价机制、督促课程评价机制的...
为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持续、有效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教学评价结果用于专业持续改进,提高改进效果,车辆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经讨论通过,制定车辆工程学院关于评价结果用于专业持续改进的实施办法。第一条基本原则评价结果主要包括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大纲、教学过程等进行持续改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准确地了解车辆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毕业生的质量以及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和用人单位的意见,根据毕业生、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要求,加强学院人才培养与社会现实需求的紧密衔接,进一步调整、改善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目的和宗旨第二条建立毕业生社会评价机制,目的是通过了解学院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技能情况、专...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机制,突出学院办学主体作用,强化院级教学质量的自我管理和监控功能,形成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良好局面,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重理工发〔2018〕45号),结合学院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教育教学督导组的构成学院成立教育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学院的教育教学过程进行检查、评价和建议。学院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经车辆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车辆工程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第二条各专业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学校教学总体规划,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依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第二章专业建设工作机构第三条各专业成立专业评估改进工作组,设立组长一名,成员若干。组长由相关专业系主任担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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